第(2/3)页 “你回来啊你就是要滚,也别现在滚啊至少等天亮再滚……” 某女的这要求也太那个啥、那个啥绝了 后来,某女大概没有追到某男,回来后就在家里大声的嚎了一个晚上,乐乐太累,想着把某女的干嚎当催眠曲吧并东想西想,慢慢的还是睡着了…… 第二天,大家起来后,连吃早点的时候也哈欠连连,全都一副睡眠不足的模样,互相看了看,相视而笑~ 想来大家都被那极品邻居给吵醒了呀乐乐还好一些,人小,就是被吵醒了,还是一样快快的就能睡着了其他的人不仅哈欠连天,还成了国宝熊猫……眼睛周围看上去,全都附上一副免费无镜片黑框眼镜架 乐乐不知道昨天大人们商量得怎么样,其实,如果那个极品邻居三天两头都这样表演的话,乐乐估计去居委会申请办加工坊也不是什么难事吧?再说他们也只是白天加工,晚上不做,也不影响别的人休息时间。而且做米粉又不泛灰尘,米粉阴干也都晾晒在楼顶。这些都是他们大人应该想的事情,自己不过是个孩子,还是不要多想的好。 大姐已经高三,今天就要提前去学校补课了。 乐乐想,反正她也没什么事儿,不如跟大姐去她们学校看看吧,顺便看看前世生活了二十多年的县城,现在是什么模样。她记得从L市去到他们县的县城很近,大概四十分钟左右的路程就可以到了而且有一路公交车去县城,乐乐记得车费好像是五角钱。可以环程坐一圈,也就是你从市里上车,到了县城可以不下车继续坐回市里。十分钟就有一趟车开到县城,很方便。 乐乐跟妈妈说了她的想法,妈妈没有想什么就同意了。很少有机会出远门的三姐姐也趁机说她也要去县城看看,反正她以后也要考县中的。本来哥哥也说要去的,乐乐硬说这是他们女孩子的私事,男孩子不要跟着,黄宵源也就作罢了。 妈妈想了下,乐乐连省会都去过了,一个小小的县城应该没有什么的,反正路程也不远,就每个人给她们二十块钱,让她们自己小心点。让她们有事就去邮局给家里打电话。 于是姐妹三人,浩浩荡荡的帮大姐一起提着东西,去汽车总站坐公共汽车。 乐乐斜背着她的小布包,还把钱分几个地方放好。连衣服的口袋也放有一些以防万一,她还多事的装了一把平南小刀在包里。二姐姐当时还笑她: “就你这么个小屁孩,谁会抢你东西啊?那么小心干什么?” “切,这二姐姐你就不懂了,我这是小心驶得万年船咱不跟你计较” 乐乐是个重生人士,前世的治安有多乱,她是知道的,那时候你要是运气不好,抢你东西的人,发现没有抢到,不仅不会放过你,反而会回头给你几刀子当时他们在县城没少发生那样的事情特别是前世妈妈也被抢过,老人家被吓了好几天都没有恢复过来乐乐学武,也就是为了万一倒霉的话,能有还手之力这平南小刀在现在已经算是比较锋利的刀具了,只是乐乐买的是最小号的,刀虽小,也是可以让人流血的。 姐妹三人在站牌下等车,乐乐的大眼睛就滴溜溜的转着,她知道,在公交车的站牌下,等车的人多,扒手也是不少的所以不管什么时候在公车站牌,她都喜欢去观察候车的人和扒手有什么区别。扒手的眼光会一直盯着别人的包包不放,他本人手上也会拿着遮手的包或别的东西。有的扒手一只手总是放在口袋里,那是他捏着镊子的手…… 还没等乐乐研究完,去县城的公交车就来了。乐乐让自己的两个姐姐先上车,她在后面跟着。因为她已经发现了一个扒手,正想趁大家都挤上车的时候向别人下手,乐乐自己也被是被扒手光顾过的,所以她非常的讨厌那类人所以就故意站在那个扒手面前不走,非得等大家都上了她才跟着上。那个扒手又不好当众把乐乐怎么样,他的职业本就不能见光。 把一个扒手正郁闷了,乐乐高高兴兴的上了车,坐到了连个姐姐的中间。 车子顺利的来到县城,乐乐和三姐姐把大姐送到县中,等大姐姐把东西都放到宿舍。就带着两个妹妹先逛了他们学校、然后再一起去逛了小小的县城,县城虽然不大,却有个文化馆,文化馆有一个大庭院,有亭台楼阁,景色还是很别致的。文化馆的马路对面是电影院。乐乐还记得前世一抓到什么犯人,都是带到电影院门口那里当众宣判,该判死刑的,就被拉到岭上的墓场那边枪毙。乐乐有去看过宣判的,当时有个**杀人的死刑犯,前胸背后都贴了一个大得夸张的“死”字。 第(2/3)页